推荐优秀民族民间医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6-06-22 10:15  文章来源:麻江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江县推荐优秀民族民间医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麻府办发〔2006〕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麻江县推荐优秀民族民间医生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麻江县推荐优秀民族民间医生工作方案

根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黔东南州优秀民族民间医生代表大会有关筹备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06〕52号)精神,为了更好地继承和发扬民族民间医药瑰宝,促进我县民族民间医药的挖掘、利用和开发,努力改善农村缺医少药的现状,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和中医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的发展,推荐好优秀民族民间医生,为全州优秀民族民间医生代表大会的召开打好基础,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我县推荐优秀民族民间医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为推荐好我县优秀民族民间医生,决定成立麻江县优秀民族民间医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姚又银(副县长)
副组长:吴寿根(县人大常委副主任)
罗晓伟(县政府办副主任)
胡樱桂(县科技局局长)
成 员:王绍国(县卫生局局长)
许廷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杨明川(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杨 胜(县疾控中心主任)
金定朝(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科技局),胡樱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有关部门的人员具体办公,负责优秀民族民间医生的材料整理、送审和上报工作。
各乡镇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积极支持、配合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 好本乡镇民族民间医生的调查、走访和推荐工作。
二、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5月29日至6月5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下到各乡镇开展调查并进行汇总,每一个乡镇选择1名以上的民族民间医生作为重点推荐对象进行访查,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
6月6日至1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访查的情况进行筛选,完成材料的整理工作。
6月11日至14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确定推荐的人员名单,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6月15日至20日,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决定,上报我县优秀民族民间医生名单。
三、优秀民族民间医生的推荐条件
(一)推荐对象为县内从业5年以上的民族医、草药医和对医药确有一技之长的人员。
(二)推荐对象必须医德高尚,医术高明,经验丰富,特别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疗效显著、治愈率高、在当地具有一定知名度。
四、推荐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一)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让群众了解推荐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得到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发动群众提供线索,为调查工作打下基础。
(二)对全县境内民族民间医生开展普查,主要是通过各乡镇人民政府、卫生院、各村村委会提供情况进行调查,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为确定重点推荐对象提供依据。
(三)在普查的基础上,对民族民间医生所持药方的价值、真实性、准确性作初步判断,进行筛选,拟出重点推荐对象,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四)对确定的重点推荐对象进行走访、考察,每一名医生对擅长诊治的疾病提供5个以上的典型病例,尽可能寻访1—2名典型患者,收集相关资料。
(五)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填好优秀民族民间医生推荐表,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主题词:科技 中医药现代化△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麻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5月23日印发
共印6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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